山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guan)於推進貫徹落實《關(guan)於防範遏製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
各市安委會,省安委會有關(guan)成員單位:
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guan)於安全生產重要指(zhi)示批示精神,強力推進《關(guan)於防範遏製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簡稱“八條硬措施”)硬落實,壓實各級礦山安全生產責(ze)任,進一步推動“八條硬措施”的貫徹落實和剛性執行,堅決防範化解礦山重大安全風險,全力穩控全省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現就有關(guan)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宣傳貫徹,進一步認識貫徹落實硬措施的重要意義。“八條硬措施”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guan)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細化、深化、具體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的迫切需要,是遏製當前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多發頻發勢頭的非常之舉,是管基礎、管根本、管長遠、管全局的突破性舉措、改革性實踐,條條都是鐵規矩、硬杠杠。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組織開展“學鐵規、明責(ze)任、硬落實、保安全”專項活動,實施分級宣講,部門領導幹部要帶頭學,要組織礦山企業負責(ze)人、從業人員進行係統學習,要在解讀原文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增加本地區、本企業典型案例,增強宣貫效果,真正讓安全發展理念、紅線意識入(ru)腦入(ru)心、見之於行,真正做到“八條硬措施”不變通、不走樣,剛執行。
二、強化督導檢查,進一步壓實各級各方責(ze)任。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將“八條硬措施”落實情況作為考核巡查、執法檢查、日常督查的必查內容,對落實不力、問題突出的礦山企業,要發督辦函,嚴肅倒查、追責(ze)問責(ze)。各級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在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工作過程中,發現其(qi)中條款低於“八條硬措施”要求的,要以“八條硬措施”要求為準。發揮礦山安全監察部門監察“督政”作用,完善常態化抽查、交辦、核查、約談、通報、專報等工作機製,當好“吹哨人”,推動“縣官”“現管”。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ze)任,一座礦山隻能配備一套以礦長為首的領導班子,確需設董事長職位的由礦長兼任,不得在礦長之上再設董事長、總經理等領導職務,避免造成礦長權力懸空(kong)、監管錯位。礦山企業主要負責(ze)人必須依法到現場嚴格履行第一責(ze)任人責(ze)任落實,對安全管理責(ze)任不落實、安全生產投入(ru)不足、冒險組織作業等造成事故或者瞞報謊報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理處罰,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負責(ze)”嚴肅追究主要負責(ze)人法律責(ze)任。
三、強化追責(ze)問責(ze),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嚴厲打擊礦山各類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鼓(gu)勵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懲戒力度,真正讓“八條硬措施”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發現隱蔽工作麵作業、整合技改期間偷采、安全監控係統造假、違規分包轉包等行為的,依法依規責(ze)令停產整頓;發現礦山企業越界開采的,要移送自然資源部門,並通知供電部門停止或者限製供電、公安機關(guan)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對重大災害治理措施不落實、冒險組織生產、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隱患、瞞報事故等行為,一律落實“行刑銜接”、聯合懲戒措施,嚴肅追究企業實際控製人、主要負責(ze)人的責(ze)任;對頂風作案、屢禁不止的企業,依法依規從嚴懲處並公開曝光。
四、強化事前預防,進一步加大治災防災力度。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嚴格災害設防等級,落實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工程治理等措施。對災害礦井該鑒定不鑒定、該戴帽不戴帽、不按災害等級設防或者鑒定弄虛作假的,要責(ze)令停產整頓。強化礦山隱蔽致災因素動態普查,實施精準治理,對探放水造假、禁采區采掘作業、極端天氣不撤人的,要按重大事故隱患嚴格處罰。健全完善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係,推廣一批災害防治工作先進經驗和成熟技術裝備;加強瓦斯治理能力評估,提升礦井災害有效治理能力,對發生瓦斯亡人事故、瓦斯涉險事故以及瓦斯高值超限的煤礦,必須責(ze)令停止作業、嚴肅追究責(ze)任;對露天礦山邊坡角、台階高度、平盤寬度等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或者邊坡監測係統達不到相關(guan)規定要求的,要責(ze)令立即製定安全措施、限期整改直至停產整頓。加強汛期安全防範,督促礦山企業嚴格落實應急叫應、回應、響應機製,嚴防潰壩、泄漏、淹井、滑坡等災害事故。
五、強化閉環管理,進一步推進重大隱患動態清零。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組織轄區礦山企業逐條對照“八條硬措施”開展自查自改,堅持“企業自查自改不罰,執法檢查發現重罰”,推動企業完善風險隱患排查整改機製,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主要負責(ze)人每月至少組織開展1 次全係統各環節重大事故隱患排查。要強化隱患源頭治理,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獎懲製度,對發現問題隱患的員工按規定兌現獎勵,對造成隱患的責(ze)任人作出相應懲戒;要對隱患的產生進行原因分析,製定相應的從源頭上防範隱患重複發生的整改措施,有效減少隱患重複出現。堅持執法和服務相結合,明晰執法與幫扶的界限,主動服務企業發展,組織專家學者深入(ru)礦山企業宣講政策法規,開展安全生產會診,幫助企業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嚴格執法檢查,對同類重大事故隱患反複出現、屢改屢犯、弄虛作假的,要依法從重處罰,並從嚴追究企業主要負責(ze)人責(ze)任,有上級公司的,嚴肅倒查上級公司主要負責(ze)人責(ze)任。
六、強化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養。嚴格執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新修(xiu)訂《礦山安全培訓規定》中對“五職”礦長、“五科”專業技術人員等規定要求,合理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嚴格礦長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審查,不符合“八條硬措施”要求的不得參加考試,立即進行變更。對礦山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不滿足規定要求的,依法責(ze)令停產整頓,並嚴肅追究主要負責(ze)人責(ze)任。持續開展主要負責(ze)人履職和培訓機構執業能力檢查,嚴肅糾治不履職、假履職,嚴厲打擊假考、替考等作弊行為,堅決整治“草(cao)台班子”“路邊隊”。
七、強化輿論引導,進一步形成硬措施剛執行的良好氛圍。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把宣傳教育融入(ru)日常,錄製重大事故隱患場景,采用視頻、動畫等易於接受的方式,引導從業人員掌握操作規程,熟悉常見隱患,熟知應急措施,提升安全意識,切實做到“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完善典型違法行為曝光機製,滾動曝光一批非法違法案例,以案示警、以案說法、以案育人,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組織觀看《黑色三分鍾生死一瞬(shun)間》等係列培訓視頻教材,深刻剖析曆史上礦山典型事故案例,切實做到“一礦出事故、萬礦受教育”。同時,加大落實“八條硬措施”好經驗好做法推廣力度,利用網站、公眾號等媒體,加強宣傳推介,形成落實“八條硬措施”的良好氛圍。
八、強化作風建設,進一步提高監管監察執法能力和水平。堅持嚴的主基調,以深化黨紀學習教育為契機,完善內控管控機製,常態化開展執法作風整頓,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堅持“前有執法、後有監督”,負有礦山安全監管職責(ze)的部門在涉及審批許可等具體事項的,要嚴格按照“八條硬措施”要求執行,對存在審批許可把關(guan)不嚴、執法“寬鬆軟虛”、履行職責(ze)不力、推諉扯皮等情況的部門和人員,開展責(ze)任倒查,嚴肅追責(ze)問責(ze)。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強化正向激勵,加大礦山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業務培訓力度,選樹一批勇於擔當、實績突出的先進典型。